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文件精神,近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二十条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等六个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作出20项具体要求。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要注重调研实效,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调研要明确主题和目的,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各调研点现场要确保真实,不能弄虚作假,不搞形象工程。汇报工作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讲真话、报实情。要减少陪同人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不搞欢迎仪式和多人层层陪同。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标准住宿,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接见合影。工作用餐一律安排自助餐,一律不上酒,在城市区调研不安排就餐。调研活动安排集体乘车。要改进保卫工作,严格执行保卫工作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范围、提高规格。调研沿途不实行交通管制,一律不准警车开道,不封路,不闭馆,不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要减少会议活动,从严控制举办大规模的群众性活动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以及各种检查、评比活动。严格控制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和活动。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未经批准,市委、市政府领导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邀请参加会议活动,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邀请省以上领导参加本地本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或为纪念物、出版物、建筑物等题词、题字。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市委、市政府领导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要限定会议时间,除法定会议按规定程序召开外,其他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控制会议规模,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到乡(镇)办,不准要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要改进会议形式,凡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到上级开会。电视电话会议不邀请市区以外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市委、市政府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要严格控制经费,一般性会议原则上不安排食宿,确需安排食宿的会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超标准核销会议经费和摊派、转嫁经费负担。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要精简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三是规范出访活动。要合理安排出国(境)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出访次数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照顾性出访。严格实行出访计划管理,不得临时安排出访。
四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压缩经费开支,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杜绝铺张浪费。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反对公款私请。公务接待用餐、住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购置配备使用车辆。
五是改进新闻报道。要简化会议和活动新闻报道,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可报可不报的一律不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日常性工作、研究中的事项、领导批示指示原则上不作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内容,多报道推动工作的举措。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不安排报刊、广播电视头条新闻。
六是加强领导和督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市委、市政府领导要从自身做起、从分管部门做起,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年底进行专项检查,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执行情况并发通报,对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级各部门会议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