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字(2018)62号
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会、委局(系统)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为了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顺利入学,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经研究,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一)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中今年参加高考考入大专以上院校的子女。
(二)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中正在就读大专及本科的子女。
二、活动时间
2018年8月1日——8月31日
三、资助标准
每名学生资助5000元。
四、所需资料
资助对象提供本人及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今年参加高考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就读的提供相关证明,填写《2018年“金秋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加盖毕业高中公章。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资助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资金的,市工会不再重复资助,所属基层工会应严格把关。
(二)已获得市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学的,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回助学金并及时退还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三)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不予救助外,还将取消报送单位次年资助的资格。
新郑市总工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