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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总工会关于申报第二批全国工会“职工书
2018-07-09 14:58:15 浏览次数:1926次
豫工文[2009]17号
河南省总工会
关于申报第二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
示范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总工会,省直工会,中原油田、河南油田工会:
按照全总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二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现将我省申报第二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总分配河南省第二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目标45家。省总从各市、省直及大基层职工人数、基层工会数、农民工人数及建设“职工书屋”的积极性综合考虑,进行分配名额(分配意见见附件1)。
二、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
1、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有1—2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全总为职工书屋配备2万元书籍、报刊,单位自筹配套资金2万元以上。
2、“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要以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工业园区,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为重点。
3、在2008年已经被确定为第一批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和第一批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单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程序
(一)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以各省辖市总工会、省直工会、部分大基层工会为单位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按省总分配的名额,在考察基础上,选择确定有条件的基层单位作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
(三)组织基层单位填写“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本单位印章和推荐单位印章。经省总工会核查,报全总批准。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职工书屋”示范点,将统一悬挂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牌匾。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请推荐单位于2009年2月26日以前,将书面申请报告和“职工书屋”示范点的表格统一报省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张萌,电话:0371-65866499。
附件:1、第二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名额分配表
2、“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单位申请表
河 南 省 总 工 会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